“押金终于拿回来了,以后找工作还得多长个心眼。”近日,小邓在电话里和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聊起她的近况。此前,为了这笔“入职押金”,小邓和她的8个小伙伴郁闷了两年多。
“2018年8月,我入职某房产公司时,公司负责人倪某告诉我,要上班就要交1.5万元押金,作为‘房管家账号开通费’,押金可从工资中扣除,离职时会退还。”小邓回忆道,她与倪某签订了一份内容都不让看的劳动合同后便入职了。因中介没有底薪,只有提成,在有提成的月份,倪某便会从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押金,直到扣满1.5万元为止。2021年8月,小邓离职,但公司一直扣着这笔“入职押金”未退还。
除了小邓,她的另外8名同事也有着同样的遭遇,他们入职时大多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也是通过倪某或财务的私人账户发放,2019年至2021年间,他们先后离职,却一直没有拿回这笔“入职押金”。小邓等9人想过不少办法维权,都因证据不足无果。劳动仲裁部门对9人的申请未予受理,因证据形式不符合受理条件等,9人的起诉材料也被法院退回。
据小邓介绍,2023年2月,倪某通过简易程序注销了原公司,在原地址又开了一家新的房产中介公司。这下维权的对象都没有了,小邓他们陷入了绝望。
今年初,9个年轻人通过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检察机关有帮助劳动者维权的民事支持起诉职能,遂找到婺城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没有正规合同、没有工资发放证明,现在连公司都没了,如何为年轻的求职者要回“押金”?在听完9人的诉求,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后,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小邓等9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针对劳动合同缺失、工资发放不正规等问题,检察官协助9人收集并固定证实劳动关系及被不当克扣工资等证据,并分别制作笔录,与房产公司收取押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予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闭环。
对于原公司恶意注销,公司账户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问题,检察官调阅了公司对公账户和倪某及其配偶在6家银行开具的账户,发现二人长期使用个人账户收支公司经营款项,这些款项被二人用于网络购物、投资理财等。在存在债务且未依法清算的情况下,涉案房产中介公司就被注销,存在逃避债务的嫌疑。
2023年4月22日,婺城区检察院对小邓等9人诉倪某劳动纠纷系列案支持起诉。同年9月至12月,经法院开庭审理和组织调解,小邓等9人先后与倪某达成调解协议,倪某当场退还了14万余元押金。
今年1月16日,婺城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共同解决用工纠纷及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