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何丽华 梅明辉)“感谢检察官,帮助我哥哥解决了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会全力协助我哥哥配合监管,认真改造。”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某镇一名矫正对象托某的弟弟对上门走访的检察官表达感谢。
年前,新会区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站的检察官在一次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托某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存在未按要求完成网上学习、参加集中学习迟到、上传实时定位不准时等情况。由于托某不是汉族人,不通汉语,存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托某的沟通交流存在一定障碍,以致教育矫正难以产生实效。
为了进一步掌握托某参与社区矫正的情况,避免其因考核扣分而被撤销缓刑,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新会区检察院联合新会区司法局、镇司法所到托某经营的烧烤店开展实地查访。经了解,托某的弟弟在本地一所学校就读,托某为照顾其弟弟来到新会。检察官通过托某的弟弟作为翻译,与托某谈心。
原来,托某与同乡在某镇经营烧烤店,自社区矫正执行以来,由于语言不通,未能完全熟悉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且其烧烤店通宵经营,白天休息,难以保证完全按照司法所规定的时间段上传实时定位照片,加上日常集中教育学习和网上观看警示教育片均为汉语和汉字内容,托某对这些学习内容难以完全理解。
在了解托某遇到的困难后,一方面,检察官通过翻译向托某解释了社区矫正监管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托某端正态度,树立在矫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提醒其发生居所变化、家庭重大变故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另一方面,检察官还建议新会区司法局、镇司法所在日常监管中,根据托某烧烤店经营的特点调整上传实时定位的时间点,并对其经营行为和去向进行持续关注,及时掌握其生活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帮助;积极收集少数民族语言和字幕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邀请其熟悉汉语的弟弟和同乡们协助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新会区司法局、镇司法所表示将采纳新会区检察院的意见并对监管工作进行改进。
近日,新会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对托某住处进行实地走访,托某主动介绍自己目前的生活和经营情况,对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帮教表示感谢,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