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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地深化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提升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
2018-01-19 14: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徐州铁检落实改革办好新增管辖案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改革部署要求,以办好新增管辖案件为抓手,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自今年9月1日开始受理徐州市辖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以来,到12月上旬已办理94件209人5单位,其中审查起诉45件64人1单位,法院作出判决25件30人1单位,全部为有罪判决,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13个罪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江苏省院刘华检察长和上海铁检分院陆建强检察长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该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将办好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特别是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从重惩治破坏环境犯罪,用法律手段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件38人3单位,非法采矿7件24人,滥伐林木12件34人。
  今年省院将“探索和完善跨行政区划案件集中办理机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3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省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协调,专门研究决定徐州铁检院集中管辖徐州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上海铁检分院陆建强检察长提出,“铁检分院与铁检基层院是工作联系体、改革结合体、命运共同体”,并积极推动徐州铁检院探索办理新增管辖案件。该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工作部署,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切实办好每一件新增管辖案件。
  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职权清单,检察长带头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分管检察长担任专业办案组负责人,集中一批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建立专业化办案组,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各项制度规范。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以办精品案为目标,以不办错案为底线,严格审查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条件,依法不批捕2件10人,不起诉3件13人。注重实体与程序、质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证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实证调研,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此项改革探索,不仅拓展了铁检机关案源,盘活了司法资源,锻炼了干警队伍,为探索跨区划检察改革打下一定基础,而且在所辖区域统一办案标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办案质量受到普遍好评。(通讯员 王明远 记者 张旭)

“骨干”冲在办案第一线 宝应大数据科学遴选员额检察官
  江苏省检察院今年7月份启动员额检察官第二轮遴选后,宝应县检察院院干警踊跃报名。宝应县检察院按照省院刘华检察长提出的“精准配置”的要求,运用大数据新技术助力遴选员额检察官,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的特色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适时成立了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检察官入额遴选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事先制定的《检察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入额遴选考核始终在正确的轨道内运行。领导小组成员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软件平台提取到的数据,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办案业绩、履职能力、业务能力评价等资料逐一审核,对达不到办案数量要求的一票否决,克服了传统考核的表面性、主观性、局限性,把“我觉得”变成“数据显示”,用数据说话,精准投放第二批遴选员额,体现了公平性,也改变了我们的传统认识。
  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司法档案,对入额遴选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该院要求检察官助理冲在办案第一线,积极配合员额检察官规范阅卷、提审、讯问等每一个检察环节,以实际行动推动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同时熟练掌握大数据技术并将办案数据及时录入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侦监公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软件中,对办案情况实行系统留痕,形成检察机关数据库资源。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查询到的数据为参加入额遴选人员建立司法档案,并将各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在该院内网网页上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确保遴选的公正透明。
  通过大数据新技术的充分运用,实现了员额制检察官遴选的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在此基础上,3名参加遴选人员经过个人报名、组织审核、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环节,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顺利入额。
  “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数据新技术的运用为入额遴选提供科学的决策,将业务精湛的办案人员充实到办案第一线,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辉说。(通讯员 祁旭云)
常熟“1+N”工作法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检察官,我女儿自从上了幼儿园,变得越来越开朗了……”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胡慧萍为女童然然(化名)送去分批发放的第二笔救助金时,然然妈妈拉着她说个不停。
  今年7月,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了解到被害人然然由于家庭十分困难一直未上幼儿园,也因此遭受到猥亵伤害。为此,该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胡惠萍了解到然然属于外来务工家庭的孩子,在本地上学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因而上学一事一直没有得到落实。随后,她积极联系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帮然然办理好入学手续。此外,未检科邀请了心理专家对然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抚平猥亵伤害带来的心理创伤,还定期向然然母亲了解孩子近况。这是该院推行司法救助“1+N”工作法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胡慧萍介绍,“1”是指立足经济救助本职,强化院内救助沟通机制,让司法救助工作“一路畅通”。而“N”则指包含情绪疏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民政救济等在内的多种救助形式。“我们希望通过‘1+N’工作法的推行,让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感受更多法律温度,让救助路上的温暖绵延得更远。”
  记者了解到,常熟市检察院十分注重加强控申与侦监、公诉、未检等业务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建立横向的信息通报、工作衔接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格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审核、快速发放。
  同时,在“1+N”工作法指导下,该院广泛借助民政、司法、卫生、律师等专业力量及心理咨询、网络众筹、义工组织等专业平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构建刑事案件救助综合体,实现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此外,常熟市检察院主动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外延,坚持在每一件救助案件办结后,定期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反馈,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现状,切实有效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回归安稳生活。这是该院对司法救助“1+ N”工作法效果的检验和延伸。
  “‘1+N’工作法在做好经济救助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社会支助、心理关注等融进司法救助之中,延伸了司法救助的内涵。”该院检察长陆建中说。(记者戴佳 通讯员陈雅)

 

淮阴检察轻微刑案“标准化集约化”
  12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就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标准化、集约化”办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来自省市多家媒体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淮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健,公诉局局长王赛分别就开展轻微刑事案件 “标准化、集约化”工作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办理模式、主要成效等内容作了介绍,并现场回答提问。淮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海芹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轻微刑事案件“标准化、集约化”办理制度,是指对诸如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刑事诉讼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统一的流程标准、证据标准、文书标准进行标准化、集约化办理。具体办案中,“标准化”侧重于案件质量的保障,清单式问题对照防止问题遗漏、标准流程对照确保程序规范;“集约化”侧重于案件效率保障,案件集中办理有效分配人力资源、案件集中出庭有效提高庭审效率。
  据悉,今年4月以来,淮阴区检察院通过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标准化、集约化”办理制度,细化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共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300余件,平均办案周期11.2天,同比缩短办案周期近50%,认罪认罚100%,均做到案结事了。(通讯员 张传杰 任 欢 记者 郎建强)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