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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麻烦不能省!这不,图省事就地填埋危废物的两位都被判了!
2019-04-11 16:25: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被告人李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周全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7年7月4日开庭的这个污染环境案,听完当庭宣判,公诉人顾检察官长长舒了一口气,总算可以给自己这些天的奔波一个交代。

  李来(化名),66岁,是一家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金属表面处理公司是给工件做镀锌、金、镍、铬等金属的,在过程中会产生危废物。

  这些危险废物的处理是非常严格的,李来将处理一事交给了第三方

  2016年8月至11月之间,李来委托周全(化名)施工队对自己厂区内热镀锌生产线进行改造。热镀锌车间负责酸洗,把要镀的锌融化,经过酸洗和碱洗后,放到锌液中浸染,然后冷却。热镀锌会产生废水和废渣,是各种金属的沉淀物。镀槽中还会遗留下废泥和废渣,主要成分是工件经过酸碱中和后产生的铁锈和镀液中各种金属的沉淀物,这种沉淀物是危险废物,处理是很严格的。

  而周全却图省事,直接带着施工队将槽内壁、底壁及外壁的沾有大量危废物的大理石都敲掉,图省事随意填埋在车间外西北角处的地坪下面。

  这些危险物随意排放,后果极其严重!

  南京环保科学研究院付工程师介绍,锌作为第二类重金属元素,主要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锌虽然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但过量摄入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会影响人体正常的血红蛋白的生产,导致障碍性贫血,严重的话会致人呕吐、头痛、急性中毒等。2011年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锌作为具有较为严重污染环境的重金属元素,是要管控的。沾有锌元素的大理石本身是固态的,但埋入土壤中,会跟雨水、地表水接触,也会跟土壤中酸碱性物质起化学反应,这样锌元素就会从固态转化成离子态,进入地下水中和土壤中,随着地下水流动进行扩散,污染整个地下水源。

  2016年11月份,李来被员工举报公司将盐酸等危废物深埋地下。同月8、9日,南京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两次赴该公司调查取证,对举报人提供的疑似填埋的地坪进行开挖,并对地坑渗水取样,送至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检测。

  经两次检测,该公司填埋地总锌超标分别达到284倍和111倍。现场调查,开挖坑约2米长、2米宽、2米深,所有分拣出的危废物总重量达3180公斤。

  最终,案件交由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顾权发现移送的相关证据缺少实际危害性证明,这与案件的量刑与定性有着实质关联,于是亲自去往盛立(化名)公司,实地勘察,拍照、询问、仔细查看已被封存的危废物和填埋地。还赴南京环保科学研究院,请教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给出相关危害证明。31页、一万多字的审查报告详尽地写明了犯罪事实与危害。

  顾权在与李来谈话时发现,李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不足,以为只有危废只会对土壤、水源有危害,而与危废直接接触的大理石不会存在严重危害。顾权拿着专家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向李来分析了他的犯罪性质,耐心的给予了批评、教育,告知该行为的危害性。最终,李来在顾检耐心的教导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过,并自愿出资30万元对土壤、水源进行无害化处理,修复了生态环境。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