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离职,却还依旧帮客户办理着业务,甚至还有“正规的”印章,老员工诈骗原公司客户,演得“一出好戏”,“东窗事发”,他将面临什么?
2011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柯某某原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多年间一直兢兢业业,拥有了许多忠实客户。但是2017年底,柯某某跳槽至新的公司,与原保险公司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收入仅有新公司的代理手续费和代理服务手续费,也就是说,业务做的越多,赚的就越多。
柯某某自己开了一家超市,不曾想因经营不善关了门,随之而来的巨额贷款压力,员工工资支付压力让柯某某喘不过气来。此外,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他还要维护各种关系,加重了柯某某的经济负担,让其一度资金周转不灵。
然而,在金钱压力面前,柯某某想的不是如何提高经营水平,不是努力工作提高业绩,而是动起了老客户的歪脑筋!
某位老客户:小柯啊,我这个保险到期了,你帮我弄一下续保吧~
柯某:好的好的,您直接把钱给我就行,保证给你弄得妥妥当当的……
就这样,柯某某与客户签订17份假的保险合同。在制作这些假合同上,柯某某也是颇费一番“苦心”。
按照代理合同的授权推销保险,柯某某是不接触客户钱的,保费也是由客户直接打入公司账户。但是因为之前作营销员有很多老客户,到期后也确实还本付息了,所以一些客户很信任的把钱交给柯某某处置,当柯某某称公司正在推广一个利息高、没有风险的保险时,几位老客户毫不犹豫地买了保险。柯某某还交代说,自己从公司合同上剪下公司印章,贴在假合同上彩印一下,一份以假乱真的合同就这样生成了。
在合同到期后,柯某某没有钱支付,于是就向小额借贷公司贷款支付给客户,自己汽车的首付和为自己购买的六十几份保险费用也是利用其他客户签订的假合同投入买保险的钱付的款……
柯某某就一直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直至客户去公司询问得知柯某某已离职并被告知自己签的合同是造假的才东窗事发。
有这智商和资源,做点啥不好?偏偏用错了路子!
柯某某利用保险合同诈骗5人共计74.5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7月19日被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9月2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决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年轻应该用来奋斗,机智应该用来创造,莫要让人生路“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