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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故意伤害案
2018-11-07 17:19: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自己犯罪入狱,村里为照顾其生活困难的父亲,将一块闲置土地借给其父养鸡贴补生活,没有想到他出狱后却想将该土地占为己有,甚至报复打人致人轻伤。近日,犯罪嫌疑人余四(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余四今年30岁,曾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5年11月刑满释放。在他坐牢期间,村里为照顾他生活困难的年迈父亲,将一块闲置的集体土地租借给余四父亲养些鸡增加点收入。在租借之初,村里已与余父协商好,将来若需要用这块地,余父便会让出,村里也会做出相应的补偿。

  余四出狱后,在其父亲养鸡的基础上,又自行搭盖了猪圈,放养的猪不仅污染当地环境,而且还经常踩踏、乱吃村民的庄稼,村民去驱赶还要被余四威胁恐吓。这个过了两年牢狱生活的刑释人员,俨然成了一名“村霸”。周围村民深受其扰,苦不堪言,而村干部多次与其交涉,余四总是以无赖姿态应对。

  2017年8月份,村里准备在这块地开发光伏发电站,按照当初的约定,村里给余父合理的补偿费用,这块地便可以收回。但余四以“猪生猪”滚动发展为由,向村里索要一千多万的补偿款,因其不合理的要求,遂一直没有谈妥。一次,余四拖着钢筋架到光伏发电站想要重新搭建猪圈,意图以该方式永久侵占此地。社区干部知道后前去劝阻,并组织人员把钢筋架抬到被害人李丰(化名)的拖拉机上欲送回余四的家中。但由于余四的胡搅蛮缠和强烈反抗,最终作罢。

  没有想到晚上余四在路上遇到李丰后,报复心陡起,用拳猛击李丰的腰部、头部等部位。在场其他人员拉都拉不住,直到民警赶到才停止。由于李丰并没有受到明显外伤,经调解两人各自回家。谁知余四还不罢休,第二天早上又找到李丰,并用拳头击打李丰脸部,致李丰脸部鲜血直流,躺倒在地。经鉴定,李丰系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余四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办案检察官发现,余四私自圈地养猪,长期侵害基层组织利益,并采取恶劣手段维持非法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而归案后百般狡辩拒不认罪。经办案检察人员至当地街道和村小组,走访多位干部和群众,认定犯罪嫌疑人余四涉嫌故意伤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批准逮捕。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