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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徐某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12-10 16:03: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也许你也曾听人狂热而夸张地描述过“伟大”的“1040阳光工程”,甚至也曾为其所宣称的“3年赚取1040万”巨额财富心动不已。但你知道吗?这项打着国家扶持名号的“秘密工程”,其实正是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传销陷阱!当你一旦踏入传销组织为你编织的巨额财富“美梦”中,等待你的只有钱财的被骗、亲朋的厌弃、甚至是家庭的破碎!真真应了那句:“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这种事情有没有人管?当然有!近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特大传销案件44人。

  案情简介

  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刘某、徐某多人在六合区莉湖花园、雨庭花园等小区,以国家秘密扶持的“1040工程”、“连锁经营业”项目名义,发展人员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至少缴纳人民币3800元购买1个份额才能加入,缴纳人民币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才能发展下线,声称3年内可盈利 1040万元。组织成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以提升级别,并按级别、发展下线数量以及下线购买份额获取提成。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参与人数已达12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约50余人。

  六合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44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普法

  到底什么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荐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揭开传销组织面具

  传销组织的显著特征就是:对外宣称包赚不赔,层级明显,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返利依据或者奖励(工资)发放依据。

  盈利为虚,传销为实。传销组织通过不断地假借“国家秘密工程”、“纯资本运作”等名义造势、要求传销人员不断拉拢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传销组织,按照发展人头数获取返利。在这样一种洗脑式的传销模式下,新进的底层人员互相打着“鸡血”,在课堂上分享着不可能实现的千万元迷梦;拉了一定人头的中层人员伪装成成功人士,接待一批又一批刚被拉进传销组织一无所知的人员;高层老总则西装革履,成为底层人员向往的财富神话的主角。很多人从被骗转变为骗人,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更应注意的是,传销组织宣称:被抓是因为“国家宏观调控”、“正面打击、侧面扶持”,所以不能供述其他人员情况,过一段时间国家就会将其释放。但其实真相却是,国家绝不会扶持传销行业,对于传销犯罪活动,从来都是雷霆出击、毫不手软。

  检察官提醒

  凡是遇到以所谓“自愿连锁经营”、 “1040阳光工程”、“国家秘密工程”、“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模式,但以拉人头、推荐他人加入才能获得奖金的行为、或是给您宣传五级三阶制与几何倍增学,很可能就涉嫌传销。国家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扶持”或“秘密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就是犯罪,等待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请广大市民一定擦亮眼睛,提高甄别意识和防范意识,将传销活动扼杀在摇篮里。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