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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报告】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司法防线情况通报
2019-06-28 11:26: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根据六合区政协主席会议的议题安排,现将我院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司法防线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立足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为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当前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集资诈骗和依托电信网络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此类犯罪因组织体系严密、隐蔽和欺骗性强、风险矛盾突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危害。据统计,2017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司法辖区内上述几种类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0件224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8件52人,集资诈骗案2件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2件10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18件68人,且呈现出重特大案件多,涉众面广;犯罪组织体系严密,隐蔽性强;依托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欺骗性强;追赃挽损难,矛盾风险大等特点。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2017年以来,我院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强化司法办案,认真做好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受理控告申诉等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此类犯罪,同时积极追赃挽损,努力实现检察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推进落实。我院始终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主动强化大局意识,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确保把检察环节多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深做实。我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定期开展法律讲堂、“小课堂”练兵等活动,组织干警就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开展研讨和调研,提升办案能力;强化内外部协作配合,制定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内部协作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规定》,推动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和案件管理等多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履行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化解矛盾、预防综治等职能。同时,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公检法无缝对接、共同把关的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统一证据标准,完善指控体系,确保打准打狠;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对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此外,我院还借助“外脑”“外力”,就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咨询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确保案件精准办理。

  2.及时介入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帮助公安机关完善证据。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大多法律关系复杂、取证难度大,我院坚持做到此类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从立案标准、证据调取、侦查行为合法性、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等各方面提出检察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办案程序、明确侦查方向、固定关键证据。2017年以来,我院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2.7次/件。

  3.依法做好批捕起诉工作,精准指控有力打击犯罪。我院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证据审查关,确保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未出现一起撤回起诉或无罪判决案件。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准确区分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充分考虑各犯罪情节,对于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起决策、组织、指挥作用,给被害人、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主观恶性较小,有认罪悔罪表现,且愿意主动退赃挽损的,灵活运用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确保取得较好办案效果。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严格审查在案证据,构建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加强与法院的诉前衔接,统一犯罪认定标准,形成完整证据体系,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依法指控犯罪,确保罚当其罪。针对此类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等特点,在已有专业化办案组织的基础上,统筹调动全院办案力量,确保案件高效办理。

  4.切实开展法律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坚持全面精细审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加强法律监督,切实纠错防漏,确保“不漏一罪、不遗一人、不少一事”。结合案件办理,我院还注重总结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特点、案发原因等,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小额信贷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违规从业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增强源头防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大追赃退赃力度,依法监督赃款赃物查封、扣押、冻结。加强对案件信访风险的防控,妥善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确保将风险隐患消弭在萌芽阶段。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结合我院办理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此类犯罪的常见类型、诈骗手法和主要特征等,帮助群众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捂好“钱袋子”,仅2018年活动以来我院就开展专题宣讲4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次,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对策建议

  今后,我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保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担负起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检察责任。

  1.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我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要求的具体体现,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防范重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本地区有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从严从快办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为代表的金融犯罪、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传销犯罪、电信诈骗犯罪,重点打击假借投资“夕阳红”养老产业骗取老年人钱财的非法集资、针对独居老人、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新型电信诈骗以及利用谈恋爱、找工作之机,拉拢发展传销人员等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中出现的“套路贷”“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把握侦查方向,固定好案件证据。坚持案件质量生命线,强化事实和证据审查,确保案件办理公正规范。树立刑法谦抑理念,严格控制打击面,对确因生产经营所需而进行集资的民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从维护企业稳定、保护经营生产的角度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做到不因案件办理导致企业非正常关停歇业。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难度日趋增加的特点,充分依托专业化办案组,以专业的视角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将金融、证券、经贸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培训重点,拓展办案人员知识结构。

  3.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对案件事实的审查,查微析疑,深挖余罪,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罚当其罪。立足证据、深挖源头,积极追赃挽损,对犯罪嫌疑人拥有一定经营性资产以及其家属愿意退赔的案件,可以在已有查封、扣押、冻结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帮助被害人、集资参与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业监督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防患于未然。妥善处理涉案当事人信访问题,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和司法救助等,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当前我院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工作的重要使命。当然,依法打击严厉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还需要司法机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防线。为此,我院针对当前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提出以下三点对策建议:

  一是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统一证据标准,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公检法机关应加强协作配合,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具有一定公开性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情报信息和舆情动态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诱发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苗头。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多发区域,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和重点整治活动,将此类犯罪打击在初始,遏制在萌芽。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和办理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办案共识。对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研究会商,明确证据标准。对具备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案件,要力争快捕、快诉、快判。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整合金融管理、市场监管、信访、人民银行以及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警、监控,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会商联系、信息交换、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共同制定预防和打击措施。金融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大宗交易和大额资金流向的及时监控,加强对各类投资平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监管,依法查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公司企业违规超范围经营并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等,加强对相关人员从业教育。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等管理,全力铲除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生存的土壤。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畅通违法犯罪线索移送途径,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要依托新闻宣传媒体和各单位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向人民群众通报涉众型经济犯罪查办情况,公布最新战果,同时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宣传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的最新手段和作案方式,揭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欺骗性和非法敛财本质,增强人民群众识别犯罪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要发挥基层组织的协同作用,借助网格化管理摸排非法集资线索,广泛收集相关情报信息,确保做到预警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小。建立和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此类经济犯罪,使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在萌芽阶段就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防范和打击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人民防线。

  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院将以此次专题通报为契机,继续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切实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结合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力度,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