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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政协三十次主席会议关于审议区检察院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审议意见
2019-06-28 11:30: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6月18日上午,区政协在六合大厦1001会议室召开四届三十次主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姜红舸关于严厉的通报。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中,领导力度强、案件介入早、适用法律准、打击质效高。

  会议指出,由于普通群众缺乏法治意识和投资风险意识,加之相关部门内外部的联动协作机制尚未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我区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深入研究涉众型经济犯罪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究,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健全情报收集机制、预警防范机制、会商研判机制、排查反馈机制、快速处置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协调机制。建议区金融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强化源头管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信息收集工作,主动对接公安和检察机关,做到抓早、抓小,及时消除隐患。各街镇要有效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发挥基层一线情况熟悉的作用,构建防范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人民防线,切实做到预警在先、化解在前、处置在小。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群体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建议区司法局将涉众型经济犯罪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送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活动,采取“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以身边案例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重视网络宣传,在六合人家、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正面发声力度,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