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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邀他开网店,到头来钱被骗人不见
2022-01-06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魏立群)“网恋女友给我推荐轻松创业的门路,本以为是事业爱情的双丰收,没想到竟是对方的套路。”近日,由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人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同伙亦被判刑或另案处理。

  2020年3月,单身青年小许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梦涵的女孩。小许从梦涵的朋友圈看到,这个女孩年轻貌美、性格开朗,这让小许心动不已,两人很快陷入热恋。

  没过多久,梦涵提出小许可以开一家网店,并向小许推荐了一个昵称为“网店客服”的微信账号。小许立即添加了“网店客服”,并按对方要求支付了1300元的代开店费用。之后,小许又添加了“网店运营”微信号,网店正式开业了。

  网店开起来后,陆续有些小额订单。虽然小许手里没有货物,但“网店运营”表示,只需购买运营套餐就可以由工厂代发货。就这样,小许不需亲自参与,就能完成商品售卖、发货的全过程。

  没过多久,店里来了一笔七八千元的大单,这时,“网店运营”要求小许补齐套餐二费用,否则无法进行大笔订单的代发。在“蒸蒸日上”的生意和梦涵的甜言蜜语下,小许陆续向“网店运营”支付了共计2万余元的套餐费。可谁知在购买完套餐四后,梦涵渐渐与小许疏远,网店也不再有订单上门,这时的小许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警。

  经调查,2019年10月,李某注册成立了一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招揽十几名业务员在朋友圈里塑造每天吃喝玩乐的美女形象,结识被害人后,运用话术和被害人建立起网恋关系。随后,他们诱惑被害人开网店,引诱被害人添加“网店客服”微信号,并支付开网店的费用。收到开店费后,李某会给被害人开一家真实的网店,上架一些低价小商品,随后让业务员冒充买家在网店下单,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的网店已经在运营盈利。之后,该诈骗团伙以大额订单为诱饵,让被害人支付各种运营套餐费。

  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该团伙共计诈骗20余名被害人50万余元。(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