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多张银行卡,再卖给他人,等他人往这张卡里汇钱后,就把这张卡挂失,把钱取出来为自己所用。犯罪嫌疑人赵某婷、周某夫妇等四人,通过这种“卖卡赚钱”、“挂失取钱”的手法,与倒卖银行卡的上家,合作共谋3起诈骗,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最终,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婷、周某、刘某某、赵某坤四人一年六个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7万元。
“客服”诈骗5万元,没想遭遇“黑吃黑”
去年三月份,南京市六合区的朱女士报警称自己被所谓的淘宝客服以“购买的衣服有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退款”为由,按照“客服”的提示一步步操作后被骗了5万多元。侦查机关找到这名“客服”时,“客服”称自己也很冤枉,诈骗来的钱虽转进自己买来的银行卡里,但自己还没来得及取现就被转走了。经调查发现,银行卡的拥有者正是赵某坤,卡里诈骗来的钱也是被他取走的。
原来赵某坤的女儿赵某婷听说自己的表哥陈某某(另案处理)在做一种“生意”:在银行开立账户,开通网银,设置好密码,将电话与银行卡捆绑后,把卡出售给他人,在收到转卖的银行卡账户有资金汇入的短信通知后,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将汇入的钱款转到自己账户,或直接将银行卡挂失将钱款占为己有。
虽然知道是违法行为,但赵某婷觉得这个赚钱的方法简单快捷,而且自己表哥也没出什么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和老公周某加入了一个专门收卖银行卡的QQ群,认识了倒卖银行卡的刘某某,开始了一场“全家总动员”的诈骗。
通过别人银行卡兑换港币,打入32万后卡被挂失
深圳的金女士想要用网银操作兑换港币,无奈自己银行卡兑换额度用光了,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某,刘某某安排人带着赵某婷的银行卡、U盾、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套设备到了金女士住处。金女士警惕性很高,先打了几百元进卡里试了试,显示兑换成功后,金女士分两次转了32万余元进卡,而赵某婷这边通过该账户设定的短信通知服务,获知了该情况,立刻通过账户预先绑定的手机银行,将第一笔的5万元转入自己在网商银行开设的账户,随后她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和老公周某一起找了最近的银行,在柜台用身份证把出售的银行卡挂失,并把卡里剩余的27万余元转入了周某的私人账户。
等金女士转完钱准备兑换时,发现余额少了5万元,退出来查询交易情况,显示是第三方支付,金女士有点怀疑,想把钱转回来时,页面已显示为挂失状态,转不了了,于是报警。金女士的这笔钱被陈某某分得12万元,刘某某分得5万元,其余全部进了赵某婷夫妻的口袋。
据刘某某交代,这行有个规矩:QQ群里最底层主要就是赚卖卡的钱,一张银行卡能卖六百到三千元不等。稍高一点级别就是“挂失取钱”,汇进卡里的钱低于5万元的都归自己,直接去银行挂失取出来,超过5万元的,要和上家“合理分配”。电话挂失或去柜台挂失太慢,受害人容易发现并把钱转走,所以看到卡上有钱后,要立马把钱先转到自己的账户里,再去挂失或销卡。卡上资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银行APP等随时关注动向。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不够,可以发展亲朋好友等一切可利用的人员。
检察官提醒:不明来历的物品不要轻信轻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不要随意外借。市民办理银行卡等一定要去专门机构或部门,通过正规途径和渠道获得,切莫图省事,贪小便宜,最终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