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至12月14日,受害人朱某转账30多次,被骗12.6万元。
2017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受害人郭某转账6次,被骗4.7万元。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日,受害人王某转账4次,被骗1.2万元。
2018年1月2日至1月4日,受害人史某转账3次,被骗4.7万元。
2018年1月6日,受害人陈某、成某被骗1.6万元。
2018年1月9日至1月18日,受害人张某转账8次,被骗7万元。
……
而实施这一系列诈骗行为的人,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并且诈骗手段毫无“含金量”,竟然连续骗了六七个人,诈骗到的金额近30万元!他到底是如何实施诈骗的?
犯罪嫌疑人朱某,今年三十多岁,无正当职业,平时游手好闲,曾经因诈骗被判过刑,谁知出狱后的他丝毫不知悔改,依旧从事“旧业”。
那么,他是如何实施诈骗,还屡屡得手的呢?原来,他都是向久未谋面的发小下手。
因为朱某与被害人们相互之间都是庄邻关系,都是知根知底的,在村里对比较熟悉的人的信任度还是很高的。朱某就利用了这些发小相邻的信任,谎称自己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从而陆续骗得被害人的打款。
然而,即使已被依法逮捕羁押,朱某依旧不认为自己是诈骗,自己只是“借了钱,没有能力归还。”他觉得自己也写了借条,也只说了自己是因有急事而借钱的,因此不能被定性为诈骗。
对此,检察机关是如何说的呢?
朱某名义上是借钱,但是实质上就是不想还钱,他本人没有职业,也没有可支付的财产,虽然朱某打了借条,承诺还款,但是他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同时,当受害人催着朱某还钱时,他一直赖着不还钱,最后还关掉了手机。经过检察机关调查认定,朱某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构成诈骗罪。
在深入调查中,检察机关得知,朱某还有一个即将上初中的女儿,一直由朱某八十多岁的奶奶抚养。由于朱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其奶奶和女儿带来心理伤害,不断有讨债者上门打砸,给两人人生安全也带了极大隐患。
朱某八十多岁的奶奶说:“他就应该上班,不应该出去骗钱,别人的钱是血汗钱,是人家苦出来的。这个孩子书读完了,我可能也不在了,我也不晓得小孩要怎么样,现在我能带一步,我带一步,这些年多亏了门口邻居照顾我们……”
2018年9月3日,该案件已由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等待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