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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想过一个嗨“爆”年?你首先要谨记买正规合格产品!
2019-02-13 15:20: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关于春节,印象最深的就是放鞭炮啦!虽然现在为了安全,南京明确规定12个行政区实行禁放政策,六合区的禁放区域也在扩大,但是依旧有些“安全区”是可以燃放的,只是大家一定要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哦~

  近期,六合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案件,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故事~

  在一次常规巡查中,侦查机关在六合某地发现了一批不合格烟花爆竹,于是顺线侦查,查到了一名名叫刘哲(化名)的男子和一名孙芳(化名)的女子。这两个人是什么人呢?

  生产伪劣品

  刘哲是一家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在2015年3月至2017年11月之间承包了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线。然而,刘哲生产线上的这些烟花爆竹均不达标,他将这些质量不过关的伪劣产品卖给了许多私人老板。“主要想多赚钱且没有那么多手续,买卖关系简单。”刘哲说。于是在明知不合格的情况下,他依旧将数百发烟花爆竹销售给了六合一无经营资质的私人小店,并得款人民币67500元。

  销售不合格产品

  再来说说孙芳,她明知自己销售的烟花爆竹在引燃时间、外观标识等方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依旧销售给了别人,并从中赚取差价。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孙芳销售的四类烟花爆竹共计330件;犯罪嫌疑人刘哲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705件。

  犯罪嫌疑人刘哲、孙芳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予以生产或者销售,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芳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哲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案件中出现的名字均为化名)

  暖心小提醒

  Q:如何购买烟花爆竹?

  A:(一)市民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去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

  (二)市民应选购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类或C级、D级烟花爆竹,要选购外观、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中文燃放说明。

  Q:如何燃放烟花爆竹?

  A: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在指定区域有效燃放。特别提醒您,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成年人在场监护。不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千万不要在阳台、窗户、楼道、屋顶、消防通道以及停车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更要避开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车站、码头,飞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当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20”、“110”、“119”求助报警电话。

  还有,一定要记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一旦违反,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和打击。

  购买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营造和谐氛围,共建美好家园。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