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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贩卖运输烟花爆竹 两男子获非法经营罪
2019-02-13 15:14: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春节一晃而过,但年前囤的烟花爆竹还没放完,你购买的烟花爆竹是正规安全的吗?销售烟花爆竹没有经营许可证,就是非法买卖、存储爆炸物品,会受到法律处罚。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8年3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湖南省浏阳市某烟花爆竹厂先后三次购买了20余万元的“鸿运雷”、“富贵雷”等烟花爆竹,加价售卖,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同时,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陈某,在明知刘某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其进行烟花爆竹运输,获得运费1.2万余元,并在第三次运输烟花爆竹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根据“两高”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不仅仅指非法“销售”行为,还包括非法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全部非法经营的相关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即属非法经营。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非法销售和陈某非法运输均属于非法经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