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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排放处置废酸4382吨 成都青白江:对一起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2018-12-27 10:56: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傅鉴通讯员刘峥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45起污染环境案之一。

  2017年12月7日凌晨,有人将废酸排放于青白江区某河道内,附近村民发现后立即报警。了解到案情后,青白江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侦监、公诉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为构建完整证据体系,青白江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相关证据,锁定偷排废酸的运输罐车,抓获什邡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等人;调查废酸源头,抓获方鑫公司总经理汤某等人;面对张某等人拒不交代的情况,核实省内有废酸处置资质企业,反证张某运出的废酸未交由有资质企业依法处理;结合其长期从事危化物品经营的从业经历和具体行为,准确适用司法解释,合理合法适用推定原则:对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接收危险废物后拒不交代,以致无法查清危险废物去向的,认定为非法处置,以污染环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16日间,方鑫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非法获取高额利益,由被告人邱某(方鑫公司副总经理)与被告人张某先行协商,并报经被告人汤某同意后,在明知张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方鑫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酸以180元/吨的处置费交由张某处置。后张某安排被告人陈某(司机)、李某(司机)共同驾驶套牌罐车、被告人干某(司机)驾驶罐车前往方鑫公司装运废酸,并运往被告人潘某经营的洗石场等处非法排放和处置。在此期间,张某安排陈某、李某、干某等人从方鑫公司转运废酸共计4382.36吨,全部以排放的方式非法处置,收取处置费77.7万余元。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3月5日,上述被告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激烈辩论,充分表达了意见。成都理工大学教授牟子申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就相关专业问题接受了控、辩双方的发问。

  因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青白江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