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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意见
2019-04-04 11:03: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加强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现就2019年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汇报一次,研究解决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检察综合业务部和检察综合管理部分别作为检察调研和信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全院检察调研信息宣传进行采编、汇总、报送、考评、指导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统一管理本部门检察调研和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一2名写作能力强的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助力担任兼职信息联络员。

  3.成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组,由牵头检察调研和信息宣传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坚持重点选题策划制和重要稿件议稿制,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宣传稿件进行筛选和分类,对全院性或重要的信息稿件开展集体议稿、组织采编或邀请上级和有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4.严格把好检察信息宣传质量关,保证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检察新闻宣传采编和报送的保密审查,所有检察新闻宣传报道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发,并报检察综合管理部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对外发布。

  5.重视检察信息宣传的时效,保证采编的及时性。对重大敏感案件(事件),发现线索后应于当日内和检察综合管理部沟通联系,正式提前介入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作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对重大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应在受理和作出审查处理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其他检察信息宣传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3日内上报。

  6.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与上级机关和本院各部门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上级机关的沟通,了解调研信息宣传动向,提高报送信息的精准度和采用率。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主动约稿和共同商稿的形式,将有价值的信息素材列为重点选题重点打造,及时准确反映本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工作。

  7.及时在本院内网公示被上级采用的调研文章、信息和宣传稿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工作要求适时公布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并根据检察调研信息宣传报送和采用情况,每半年对全院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网上公示,促进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8.调研信息宣传完成情况纳入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绩效考核,作为部门、个人评先评优,个人晋职晋级的必要条件,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的当年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对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采取一定形式予以表扬。申报精品案件或验收品牌推进,应有相应的调研、信息或宣传稿件。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7日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