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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2018-08-08 14:51:00  来源:检察日报
  做实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谋发展的重中之重。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加大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力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是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2017年10月,山东省利津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单位。该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针对过去检察建议文来文往、制发不规范、制约力不强等问题,成立专门的检察建议工作室,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保障有“威”、公开有“信”、跟督有“效”的工作新机制,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检察建议刚性得到显著增强、效用得到充分发挥。
  以支持配合塑刚性,让检察建议有“威”。该院鉴于过去检察建议发出后有的被建议单位可改可不改、敷衍应付改的情况,注重从制度机制上为检察建议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方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争取理解和支持,推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检察建议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积极与县监察委沟通交流,加强相互协作配合,联合县监察委出台《关于在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打造监督合力。
  以规范公开保刚性,让检察建议有“信”。该院探索对社会影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的检察建议,全面推行公开宣告送达和公开回复制度,建立“检察官、被建议单位、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的“三方+三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回复机制,提升检察建议的公信力。对不需要公开宣告送达和公开回复的,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实行网上公开,让社会大众参与监督,扩大检察建议的知晓度,以公开倒逼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
  以跟督到底强刚性,让检察建议有“效”。为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的现象发生,该院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针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承办人等定期实地跟踪回访,向被建议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检察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解决,紧盯不松,一督到底,对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过移送案件线索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纠正,真正使检察建议“柔性监督”变为“刚性监督”。同时,对有重大影响的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实地视察,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推动整改落实。
  2018年初,该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利津县批发市场中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情况,遂向县市场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3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送达后,该院多次派员到县市场管理局跟踪回访,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收到回复后,为检验整改效果,该院组织人大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视察验收,确保了检察建议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作用。(陈勇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