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家住六合的小张得知自己喜欢很久的偶像即将在南京举办演唱会,第一时间就去了票务网站抢票,但是短短几分钟门票就售罄了。无奈之下小张想通过微博试试运气,小张在微博上搜到一个名为“某票务网站客服”的人说有这场演唱会内场门票,便加了好友。“客服”告诉小张官网内场票价1280元一张,再加个18元运费就行。小张一看报价跟票务网站上一样,于是立即表示自己要两张。“客服”随后发来一个用于支付的微信收款码,小张扫码付了2578元,但“客服”告诉小张支付超时,需要重新支付。小张再一次付款2578元,随后“客服”又告知小张付款备注不对无法出票,要求小张再次转账,小张虽觉得有些蹊跷,但求票心切,还是选择了相信“客服”。
本以为可以坐等收门票的小张此时又收到“客服”发来的一个收款码,并称由于小张频繁支付造成账户冻结,无法正常下单,小张只要再支付6889元解冻就能拿到门票,五分钟之内也会将先前的重复扣款全部退还。半信半疑的小张再一次转了钱,可是五分钟还没到,这个微博账号就被注销了,小张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当民警根据资金流的研判分析,经过技术手段锁定抓到犯罪嫌疑人小王时,小王却说自己只是提供了收款码,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不认为自己有罪。但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小王与他人共谋通过提供微信收款码,帮助电信诈骗分子骗取资金并取现,且约定好以一定比例收取好处费,已涉嫌诈骗。最终小王对自己帮助其上家提供支付码并取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小王提起公诉。目前小王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六千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市民购买门票要到正规售票网站,对网络上发布的信息要进行核实,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不要轻易汇款。采用网络交易时,应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可选择货到付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