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族”主要指的是部分司机,因开车而情绪失控、暴躁。近日,司机刘某就和周某一行人因为开车问题大打出手。
几天前,周某一行人吃完饭从滁州经头桥回新集,车速大概100码左右,刘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在周某车辆前面行驶,周某看见刘某的车速慢下来之后,便加速从刘某车左侧超了过去。因周某的超车,刘某也不停向周某闪灯,随后立即追了上去,并在两车平行时,摇开车窗 “教训”周某。不一会儿周某把车缓缓地停向了路边,刘某不甘示弱将车档在了周某车前,周某车上的两人下车后和刘某开始争吵,随后演变成了大打出手,等到周某下车时,发现两人捂着肚子坐在车轮旁边,嘴里还说刘某有刀,之后刘某就开车跑了,周某便拨打电话报警。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同时检察官提示:遇事一定要沉重冷静,尤其在开车时,切勿开斗气车,更不能冲动行事,以免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