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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东墙补西墙 村委会主任“私吞”16万元补偿款
2018-11-29 10:44: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南京市六合区一村委会主任刘某,利用大伙的信任,将全体村民的16.72万元“补偿款”与副主任和会计私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08年,一公司在该村采矿,过往的卡车将道路压得难以通行。村民们表示道路不通对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希望村委会主任刘某出面协调。接受村民委托后,50多岁的刘某约上矿管办主任、村委会副主任,会计还有村民代表与公司代表开会协商,公司最后同意对20亩左右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共16.72万元。拿到这笔钱后,本应该是分给村民的,但是村民对分配方案一直不满意,于是就有村民代表提出利用这笔钱对破坏的道路重新修建。

  一年之后,道路修好了,村民对村委会主任的办事能力拍手叫好。但是村民不知道的是,这条新修建的道路却成了村委会主任的“生财之道”。村民在2013年底发现,新修建的道路是政府的“移民后扶”项目支出的,当时的补偿款已经被村委会主任刘某连同副主任和会计私吞。会计在11年就利用假的补偿款分配表,并通过正副村委会主任的签字将村委会账户上的补偿款划拨出来。

  当村民们找到刘某等人索要赔偿时,刘某表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向村民承诺退还10万元。结果令村民难以置信的是,村民代表去会计那儿拿到的支票,居然是刘某套取的同村村民周某厂房拆迁安置补偿款。之前那个为村民谋福利的村委会主任竟然为了利益再一次做了村里的吸血鬼。

  近日,刘某等人因私分16.72万元“补偿款”构成职务侵占罪,已依法被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