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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一年的工资追回来了 浙江诸暨:帮18名工人讨薪10余万元
2018-12-27 11: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何若愚)“这笔工资都欠了一年了,要不是你们,我们这笔血汗钱,怕是要不回来了。”近日,拿到欠薪的汤某特意打电话给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

  2017年5月,安徽人汪某承包了诸暨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清工工程,之后其招用了汤某、寿某、顾某等工人从事木工、泥工等工作。工程按时完工,但此后汪某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支付工人的工资。汤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众人只好将情况反映到劳动保障部门。却不料,劳保部门调查情况并下发催收公告时,汪某已不知所踪。于是,劳保部门便把该案移交诸暨警方。

  不久后,汪某在老家被诸暨警方抓获归案。之后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诸暨市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发现,该案18名被害人都是靠体力劳动为生的农民工,赚的都是辛苦钱。秉着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讯问汪某了解工程款去向及其经济状况。一开始汪某还借口称工程款没有结清,所以才付不了工资。但经查证,该笔工程款已基本付清。见此情形,汪某只好交代,他当时心存侥幸,不愿意支付工资款,以为逃到老家便没事了。目前,一部分工程款已经被他花掉,剩下的一部分则交给了妻子王某保管。

  承办检察官随即找到王某,对她进行释法说理。依照法律规定,如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汪某不但会面临刑事处罚,司法机关还会视情况强制执行支付工资款。希望汪某及妻子能理解农民工的难处,及时支付工资。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耐心劝说,王某表示愿意凑齐这笔钱。

  近日,汤某等18名工人从王某处收到了总计10余万元的工资。随后,诸暨市检察院依法对汪某作出不捕决定。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