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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3-21 14:37: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3日,全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整改任务,明晰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围绕具体问题逐条细化,明确整改责任,每月跟踪整改进展,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整改措施条条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对账销号。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 关于“主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建章立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保障体系。聚焦服务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等全区重点产业,2024年8月在高新园区,与六合产业科技创新港会签《法治服务保障产业科技创新港建设合作备忘录》,在南京航空航天产业区设立“检翼护企”工作站,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表达。

  (2)强化履职,营造“护企安企”法治营商环境。从严办理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8件10人,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为企业挽回损失。针对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8份,完善内部管理,防范潜在风险。

  (3)加强沟通,精准把脉企业法治需求。持续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为辖区7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全周期法治服务、法律咨询20余场,源头压降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率和被侵害率。在“六合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检察护企”工作专栏,发布涉企案例7期,增强辖区企业法律警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辖区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2. 关于“‘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效果不够彰显”问题的整改。

  (1)已联合相关街道及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清理。

  (2)从本院聘请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中筛选出具有该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全程参与该项工作,给予科学指导。同时积极请教高校、研究院的专家人才,科学化、高效化的开展防除工作,防止出现“春风吹又生”的局面。

  (3)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依托与区生态环境局签订的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以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为抓手,共同开展相关活动,针对生态领域治理情况,提出完善治理的意见,发挥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主动邀请拥有环保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为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提供专业知识,同时在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邀请相关专家出具鉴定修复意见,以明确具体生态环境修复金额,保障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请。

  3.关于“助力金融风险防范能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服务区域稳定,做好重点案件办理。2024年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等金融类案件13件44人,派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专班,协助做好涉案资产权属认定、价值甄别等工作。

  (2)寻求智力支持,高标准办好每一个金融案件。在办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中,针对案件定性、追诉时效及起诉必要性等关键问题,召开专家咨询会,帮助承办检察官把握案件方向,理清办案思路,实现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1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涉外经济犯罪检察研究团队,进一步提升团队在金融犯罪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

  (3)参与区域治理,共筑金融安全防线。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走访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支局、区税务局等金融主管部门,就办理金融类、涉税类案件中的争议难点等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协作,共同应对金融领域复杂问题。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积极参与区发改委、区雄州街道、区老龄办组织办理的各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传播检察声音,提示金融风险,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

  4.关于“对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把握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总结各类量刑建议调整案件的具体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在贯彻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量刑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会同法院拟定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水平。

  (2)定期开展专项评查工作,强化办案质量,通过交叉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2024年以来共计组织5次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其中针对变更起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案件检视,对案件承办人通过部门谈话、集中学习等方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毕。

  5.关于“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提高控辩协商质量。注重听取辩护人意见和履职保障,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落实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录音录像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率100%。与区司法局签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及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质化,法律帮助参与率达100%。

  (2)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与均衡性。通过组织学习上级院下发的《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试点罪名量刑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提升量刑的统一性和精准性。要求所有承办人在量刑建议书中明确标明基准刑、量刑情节及从重从轻的幅度。

  6.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建立“159”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以检察履职助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系统化、高效化、科学化,取得良好成效。相关经验在南京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专项工作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

  (2)提高认识,从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认识检察听证的重要性,促进检察听证优质化;不断丰富听证组织形式,探索简易听证、“检察听证+”等创新模式,促进检察听证多元化。

  (3)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不起诉案件办理长效机制,提升拟不起诉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共同推动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7.关于“侦查监督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1)对办理的监督案件定期开展案件自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交叉互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2024年以来共计组织12次侦查监督案件互查及自查专项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监督案件开展案例检视5次,并对案件承办人通过部门谈话、集中学习等方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毕。

  (2)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相关法规学习,每月组织传达《全省检察机关“两项监督”案件专项核查通报》,对监督不合规、不合法的情况集中通报学习,针对本院通报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共计开展集中学习检视10次。同时积极采用数字检察手段提升监督质效,2024年适用数字检察模型7件,发现监督线索3件,成案2件,全面提升两项监督质量。

  8.关于“审判监督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一是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刑事裁判文书检察官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查、分管领导复核制度;组织检察官学习最新抗诉要点汇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二是深耕专项行动潜能。每季度开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认定、开设赌场罪违法所得认定、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抗诉线索核查行动,从法院裁判惯性中发现监督要点,确保监督线索不遗漏。

  (2)凝聚内部协作合力。一方面,通过每月召开的一体化工作会议,收集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刑事审判监督线索,实现全链条监督。另一方面,多部门协同配合,精细化审查,围绕疑点问题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提高监督线索成案率。

  (3)以数字检察赋能审判监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充分运用数字监督手段,常态化开展类案对比分析、监督线索筛查工作,通过智能检索精准发现刑事审判监督线索,实现及时、便捷、高效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法院对接,了解法院系统最新裁判标准,实现信息共享和司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9.关于“刑事执行监督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监督管理的意见》机制,确保常态长效。通过畅通在押人员反映问题的渠道等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督促看守所人员依法履职,并加强监督检察。依托实地检察和巡回检察工作,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质效。深入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派出所开展实地检察,全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再违法犯罪隐患等问题,共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10.关于“践行‘枫桥经验’解‘法结’化‘心结’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强化初信初访矛盾化解处置质效。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采取检调对接、公开听证及司法救助等举措全力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避免产生重复信访及次生信访事项。

  (2)积极开展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强化控告申诉受理审查环节释法说理强度,对信访人开展有效司法指引。提示业务部门办案中坚持认罪认罚和轻罪治理制度,提升办案人员风险隐患意识,通过部门联动和上下一体互动协作方式, 将矛盾化解在小,隐患消灭在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11.关于“司法救助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规定及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按照救助原则和救助条件开展救助工作,确保发挥司法救助的真正作用。

  12.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和矫治工作效能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与已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涉案单位进行联系,通过与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针对网约房治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问题进行磋商,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

  (2)针对严重不良行为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类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讲堂、参与公益服务、就业技能培训等矫治教育活动。

  13.关于“检察工作群众感知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加强工作督查推进。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内部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政法网格队伍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部署开展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2)扩宽信息来源渠道。全体政法网格员与所属街道社区积极沟通对接,宣传检察职能,广泛收集基层法治需求。强化工作督查通报,对政法网格员线索办理、沟通对接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组织专项评查和通报,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案事例,不断营造和强化政法网格队伍积极服务保障大局的良好工作氛围。

  (3)推出更为优质的检察产品。探索开展“网格+”高质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创新提出“159”工作模式,共促成轻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和解。成立“检翼护企”工作站,开展以“知产刑事司法保护”“涉企刑事风险防范”等为主题的法律宣讲,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检察服务、深化“府检联动”等多维度举措,为六合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依托本院“茉上花开”品牌,以社区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检校家社联动,协同开展各项法治活动。“政法网格员+片区检察官”工作获得全市政法系统法治保障十佳案例、全市政法网格员工作年度典型案例、全区网格员工作优秀组织奖、六合区文明实践优秀项目。

  1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通过部门例会、支部会议的形式开展学习,常态化开展培训、教育。更新全院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电子手册,排查各部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15.关于“派驻监督日常精力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大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前均邀请派驻四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积极争取工作支持。

  (2)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履职,每次党组会前均提前与派驻组联系对接,人事变动工作全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本院检务督察部门监督。

  16.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警之间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63人次。

  (2)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外”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警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新进人员和调整职务、职级、岗位的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确保清醒就任、清正履职、廉洁从检。

  17.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填录细则,按照人员分类、岗位分类分别开展小课堂培训。每月提醒各部门,确保所属人员及时填录。开展新进公务员、速录员等人员入职前教育;对零填报的干警分层约谈提醒,分管院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员额检察官,逐人进行谈心谈话。

  18.关于“检务督察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检务督察相关工作要求,对于市区一体化巡察、政法委政治督察、执法督察、追责惩戒、内部审计方面发现的问题整改。

  (2)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等相关活动及检务督察职能进行个案督察、专项督察。

  19.关于“业务数据存在不符合办案规律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1)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办案规律,坚决杜绝在监督数据上搞变通。对“两项监督”线索实行登记管理制,侦协办负责收集汇总,对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统一制发类案纠违检察建议,防止出现针对同一问题反复监督的情况;每月定期组织案件互查工作,排查是否存在不应监督而监督和应监督未监督情形,对于监督于法无据、监督不规范情形由承办检察官整改并反馈。

  (2)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2024年针对开展集中学习检视10次,开展小课堂5次,强化干警对监督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和运用,提升监督能力水平。2024年下半年每两个月定期开展监督专项活动,共计开展醉驾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另案处理”专项监督活动以及法院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20.关于“回应群众诉求不够用心”问题的整改。

  坚持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判断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努力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持续完善《六合区人民检察12345市民热线工单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诉求的内容、涉及部门等对工单进行分类,对涉法涉诉的诉求由控申部门统一答复。

  21.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组织案卡填录培训,每季度内网通报案件填录情况,督促修正到位。对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案卡填录情况进行通报,并于2024年9月的业务质效分析会上提醒业务部门填录重要案卡,对部分重要案卡填录问题进行培训。每季度通报案卡填录情况,常态化组织案卡培训。

  22.关于“后勤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坚持立行立改,参照我区其他单位运行模式,委托第三方采购,费用统一结算,确保食堂等后勤管理规范有序。

  23.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相关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4.关于“工会文体活动奖品标准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25.关于“理论学习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已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2次。

  (2)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交流研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开展“顾大局 强作风 重担当”大讨论活动,由上至下层层开展交流研讨和集中谈心谈话,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2次、交流研讨6次。按照“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党员自学”模式,鼓励党员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阅读充电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26.关于“议事边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1)厘清议事边界,完善并严格遵守党组会、办公会的议事程序,对于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的大额资金使用额度等重要事项,参照上级院文件要求明确具体额度。

  (2)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时,对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表决的人员范围做好严格把控,所有会议实现均由党组成员表决,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党组决策。

  2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先逐一听取其他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和看法,一把手最后作陈述表态,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规范大额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中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加强党组审核把关,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28.关于“机关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强化机关党委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作用,院机关党委定期对各支部工作进行提醒指导、列席支部“三会一课”,督促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严肃组织纪律,定期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提醒指导,促进各项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

  (2)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花名册,严格按照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的要求,严把入口关,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共转接党组织关系7人次,按照核定标准全额上缴党费。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抓实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按组织程序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选拔、培育,落实2名发展党员的培训、考察和引导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结合“三会一课”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引导党员端正态度。每月编发支部活动计划,“账单式”推进支部开展活动。

  (2)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三争”(政治学习争优、能力建设争先、法治服务争效)主题活动,把活动中展现的精神风貌、作为担当、拼搏劲头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继续深入做好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生日”等工作,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前往竹镇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竹镇镇派出所等地开展现场教学活动,让党建工作脱虚向实、扎下根来。

  30.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1)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动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品牌思想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放大品牌效应,在“四融”党建引领下,推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支部书记项目”,切实让党建在引领业务工作中实化、强化。立足“政法网格员+片区检察官”工作,结合“双结对、双促进”机制,下沉基层一线,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办好居民的“关键小事”,为民解忧解难,引导党员在基层治理中强服务、作贡献。

  (2)提升支部委员的党建业务素质。压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要求部门负责人将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了解支部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尤其是“三会一课”内容、发展党员流程等支部重点工作,细化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责任,明晰责任清单,肩负起凝聚组织力量的重任。

  31.关于“人才梯队建设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年轻干警教育管理。把年轻干部培养当做重点工作,鼓励青年干警参加读书演讲、业务技能竞赛,通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交流分享会、走访竹镇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竹镇镇派出所等实境课堂、举办青年干警素能提升暨政治轮训培训班等,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凝聚更强奋进合力。27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2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能手,5名干警入选省、市级专业人才库。2024年7月以来,院党组专题研究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4次。

  (2)细化教育培训具体措施。依托《菁英汇“合”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规定》,健全干警培养全链条机制。持续提升证据审查、出庭指控等专业素能,入额院领导带头出庭公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和检察理论研究,制定《典型案例培育和编报工作办法》,10件案例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其中1件案例入选《长三角法治案例精选》。40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省级以上21篇,9篇入选《人民检察》《检察工作》等检察核心期刊,3篇文章分别在最高检、江苏省法学论坛中斩获奖项,采用数量和获奖层级均创历史新高。

  32.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把握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院党组充分发挥抓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20”字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警选拔出来。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按照《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等加强各类群体监督管理,实行“立体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及本院检务督察部门对选任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各项流程公开透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33.关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

  坚持立知立改,第一时间录入系统。同时重新修订本院《资产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物资的范围。对近年来采购的物资进行全方面检查,做到应纳入固定资产的全部录入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确保巡察整改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学细悟中自觉对标看齐,坚持不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满怀忠诚地将殷切期望和信任重托,转化为检察工作生动实践,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整改到位见效。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更加有力,把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树立的更加鲜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推进。

  三是放大巡察成效,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中激发出来的激情和干劲转化为推动检察业务的强大动力,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建立全流程追溯、监督、问责、改进机制,推动整体办案高质效与个案办理高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全面充分履职、检察管理与数字赋能等实现有机统一,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加强对民事裁判、执行的精准监督,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着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六合检察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7595611;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1437762243@qq.com。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19日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