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浓烈氛围,提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水平,集中展示我区综合和平安创建工作成果,全面深化平安六合、法治六合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确保提升群众安全感,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综治办 [2018]14号)及区综治办的要求,结合我院创建工作实际,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于5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结合我区深入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安排,积极做好以“共建共治共享,提升群众安全感”为主题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年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紧扣贴近民生、服务群众的总要求,突出群众安全感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充实宣传内容,在全区掀起新一轮平安建设宣传高潮,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综合和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着力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我院成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姜红舸
副组长:张先昂、陈学锋、陈天敏、徐晓明、陈 静
成 员:王金根、王 惠、朱学祥、何 云、李玉霞、
冯长征、黄翠云、桑高成、尹 勇、陈 超、
徐从卫、梁 军、冯上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金根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李静、宋洁。
三、宣传内容
1、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中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共享和谐社会的相关精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南京建设活动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
2、贴近民生,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地区多发刑事犯罪,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务实举措和重要贡献。
3、依托派驻检察室(站)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法制宣传、接待群众来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情况。
4、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协助开展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排查整治,结合整治实施专项打击,严惩违法犯罪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
5、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和平安建设工作,人民群众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四、具体任务
1、宣传形式。在区综治办的领导下,联合公、法、司、610等部门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平安六合”建设、群防群治打击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内容为题材,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板报、播放反映检察职能的微电影、干警与群众面对面加强沟通、上门入户解民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专题等形式宣传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特色亮点,并配合全区确定的时间为集中宣传时间。
2、宣传活动安排。集中宣传活动根据区综治办的具体要求,在5月18日和10月18日分别设在龙袍街道和竹镇镇,主要形式:制作宣传活动彩虹拱门一只、升空宣传气球4只、2支腰鼓队和10000份“致群众一封信”,我院与区法院、六合公安分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安排专人提供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知识现场咨询和宣传;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到派驻检察室(站)参观,通过播放反映检察职能的微电影,使群众熟悉检察职能,支持检察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和上门入户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安建设成效,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涉检案件当事人要求跟进案件办理情况的,及时反馈信息,依法主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赢得案件当事人的理解;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通过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件件小事的有效落实,让群众感觉到政法队伍工作作风的改变,增强群众安全感;通过开展反校园欺凌、反校园暴力的宣传活动,突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开展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增强以案释法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注重实效。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抓好宣传月活动。要争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统筹安排好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活动,要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内容上创特色,在宣传活动上重实效。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实际,突出我院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严厉打击本地区多发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平安六合”建设等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果,在平安建设过程中成功经验和特色亮点。要重点选择治安复杂地区或重点场所作为主要宣传阵地,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3、深入宣传,形式多样。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本部门宣传工作的同时,安排专人深入到挂钩共建联系点,对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帮助指导,以青年检察官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4、加强督促,总结讲评。要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积极向区综治办和新闻单位报送信息和稿件。活动结束后,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