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4月初,胡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将自己所有的宁连公路一路段绿化带树木进行砍伐,销往泗阳等地,经测算,砍伐立木材积45.4539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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