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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
2024-08-02 17:30:00  来源:检察日报

  盛夏时节,万物蓬勃。

  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吹响了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时代号角。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波澜壮阔的新征程上,如何更好把握历史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答案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7月30日上午,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来自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以及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共谋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落实举措。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改革全过程

  改革必定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必定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如何确保检察改革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始终朝着正确的目标推进?

  开班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开篇点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以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做好改革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丽萍表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涉及检察改革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等,及时向最高检党组请示报告。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检察履职的指引作用,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光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联系起来,与学习贯彻此次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结合起来,把相关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实际行动。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军事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张进表示,军事检察机关作为“枪杆子”“刀把子”,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军事检察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改革最终目的是打胜仗,军事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姓军为战,在深化改革中找准站位、找准抓手,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效能。”张进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对于这一改革要求,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表示,检察环节贯彻落实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的改革要求,关键是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以及最高检提出的“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坚持有限监督”工作要求,着力推动行政违法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开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局面,要践行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表示,宁夏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工作纳入全区政法工作重点部署,推动公、检、法、司协作联动,在工业园区设置法治工作站,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更加有力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开班式上,应勇检察长明确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法治保障。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

  “当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要严格界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严防违法运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任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在研讨发言时指出,要准确区分法律政策界限,探索建立涉企经济类案件罪与非罪甄别机制,研究制定涉企合同诈骗等案件入罪负面清单,深化对“经济纠纷类”风险案件的专项排查。

  “要聚焦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涧在发言时指出,要促进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完善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科研、科教等领域案件,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服务金融体制改革,依法办理涉土地确权、流转、上市等环节案件,促进优化土地管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对于这一改革要求,应勇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研究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推动标本兼治、更重治本。

  在陕西,近年来,省市党委和104个县区党委已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

  “下一步,在优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格局的同时,推进检察建议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表示,要深入融入社会治理,持续完善协同治理机制,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检察是检察改革中具有乘数效应的关键变量和基础保障,更是检察改革攻坚的关键手段。”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在发言时表示,重庆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数字检察与检察改革深度交融,进一步提升数字检察和检察改革融合新能力,进一步打造数字检察助力检察改革新样板,进一步探寻检察改革引领数字检察的新路径。

  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亚洲水塔”,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更加有力服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表示,要主动融入“无废高原”创建,推进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衔接,深化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加强冰川保护检察监督机制,完善珠峰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检察联络站工作机制,推进“亚洲水塔”保护专项行动,办理一批有影响的高质效案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高原生态环境。

  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部署系列改革任务。应勇检察长讲话时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

  近年来,为实现“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最高检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三个结构比”(“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并要求“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整体朝着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

  “从贵州‘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来看,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仍是‘一枝独秀’,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增职能,发展速度很快,民事、行政检察处于弱小、失衡状态。”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金交流研讨时表示,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就是要做优强项、补齐弱项,实现动态平衡,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从提升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等方面发力,通过能动履职补强依法履职,避免“能动”变为“乱动”,侵蚀检察履职正当性的根基。

  “‘三个结构比’进一步理清了检察权运行和检察办案的格局问题。”在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看来,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更加侧重履行检察机关司法权和司法属性职能,以依一般司法程序办案为主,结构上侧重于刑事检察,“四大检察”结构并不平衡。“三个结构比”概念的提出,为实行和强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有力引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强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到当下改革要求,十年间,司法责任制经历了从“落实”到“全面落实”,再到“全面准确落实”和“落实和完善”的过程。

  如何持续深化落实?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表示,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聚焦解决“权责统一”问题,不断细化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完善容错纠错、检察官权益保障、司法责任认定和追责等机制,要聚焦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领域,突出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重点环节,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要健全外部衔接配合制约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检察业务管理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应勇检察长指出,要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要在检察管理中深化改革创新,更好为监督赋能。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宗根表示,最高检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了监督管理责任,抓住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

  “针对实际工作中淡化监督管理责任和一些领导干部规避监督管理责任的问题,我们强调监督管理责任也是司法责任,业务领导要根据案件本身情况、重要敏感程度、承办人的能力水平等,主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刘宗根说,案件出了问题,在查找承办人责任的同时,一并查找业务领导是否尽到了监督管理责任。

  “当前,制约新疆检察高质量发展最大的瓶颈是检察理念与现代化要求不适应,致使法律监督质效不高,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不小差距,正视问题不足,找准新征程上检察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尤为重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看来,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深刻认识检察办案只是法律监督的手段、不是目的,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都在“监督”二字上做文章。

  “聚焦狠抓落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高继明说。

  热烈的研讨发言,见证着检察改革的自觉、勇毅与担当。“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每位检察人都要勇当促进派、争做实干家。”这场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碰撞交流,正汇聚成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澎湃动力。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