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步丰雷 冯雪静)“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协作预防机制,还进一步规范了发放基本养老金和优抚专项资金的程序……”近日,面对前来调取基本养老金发放相关数据的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检察官,该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道。
2023年12月,淇县检察院在开展国有资产保护专项行动时发现,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段某2017年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但是在服刑期间,他的基本养老金仍在正常发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其基本养老金应暂停发放。检察官还发现,段某的情况并非个例。
因此,该院决定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摸底调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调取了人社部门提供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明细、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销户信息、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刑事生效判决信息等数据,利用自主研发的“督促规范发放基本养老金类案监督模型”,将2.1万条基本养老金发放数据、4500条死亡销户信息、3400条刑事判决信息、5.6万条银行流水明细等进行碰撞比对,梳理出异常数据286条。经核实,该院排查出相关部门存在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优抚专项资金及刑事判决未依法送达等问题。
针对各类问题,该院采取了不同的措施。针对相关部门向已死亡退休人员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该院向人社部门和已死亡退休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反馈,并发出追回流失国有资产、加强财务管理的检察建议;针对相关部门向处于服刑期的退休人员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问题,该院建议其追缴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开展自查活动;针对生效刑事判决未按规定送达的问题,该院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反馈,同时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该院针对发现的退休人员服刑期间仍能收到优抚专项资金的问题,向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优抚专项资金等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