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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恋爱受到暴力侵害,依法履职为她撑腰
2023-11-09 17:18: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赵美琦 刘峥峥)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在办案过程中,罗某的女友、被害人小姚(化名)已经在锦江区检察院“锦绣芳华”妇女权益保护办案团队的帮助下,逐渐恢复正常生活。

  小姚与罗某系男女朋友,交往中,小姚发现罗某脾气暴躁,二人经常争吵,后决定分手。2022年6月的一天晚上,罗某找到小姚,持刀威胁求复合。在纠缠被拒后,罗某选择先推小姚坠楼,随后跳楼自杀。因在坠楼时有雨棚、车棚的缓冲,二人无生命危险,但小姚全身多处骨折、擦伤,构成轻伤一级,罗某则因伤及脊髓导致四肢瘫痪。

  案件移送锦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锦绣芳华”办案团队第一时间联系了小姚。小姚表示案发后一直有心理阴影,在家疗养,失去了工作和经济来源,赔偿的事也没有结果。了解到该情况后,“锦绣芳华”办案团队将该案线索移交本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案件后,锦江区检察院经征得小姚同意,就人身损害民事赔偿部分依法支持起诉。后经法检两单位开展矛盾化解,最终推动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及时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小姚相关治疗费用问题,“锦绣芳华”办案团队及时将线索移交本院控申检察部门。了解到小姚家里有多位老人需要赡养,仅姚父有微薄收入等实际困难后,控申检察部门在受理线索后3日内便完成司法救助程序,向小姚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由于小姚与被告人家属接触有心理阴影,希望通过律师代理案件,“锦绣芳华”办案团队遂按照该院2022年与区妇联会签的《关于开展涉案妇女综合帮扶的暂行办法》,联系了公益律师,为小姚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案件。

  案件顺利办结后,小姚的生活终于走上正轨。“谢谢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和公益律师。我康复后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最近就去报到了。”近日,小姚高兴地向检察官报喜。

  编辑:六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