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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失信黑名单阴影
2022-01-13 10:4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一杨)“现在我们企业重新申报了项目、新上了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后年收入预计会翻番。”近日,在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中,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柳富(化名)介绍了企业的新变化。

  2020年12月底,在孟州市检察院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中,某研磨材料公司负责人柳富反映,自己的企业因一起非诉执行案未缴纳罚款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影响了企业资金周转,于是向该院提出非诉执行监督申请。

  经查,2014年6月,材料公司将公司厂院一处14亩的空地出租给蔡某等4人使用。蔡某等4人在承租的土地上投产一种研磨材料,该生产线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也未挂靠材料公司,且用水、用电均独立于材料公司。

  2018年6月,当地环保部门以该生产线违法排污为由对材料公司作出罚款41.2万元的行政处罚,材料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2月,案件进入非诉执行程序,后该违法排污生产线被法院查封,材料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孟州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明确了“材料公司并非违法排污主体,真正的违法者系蔡某等4人”的事实。2021年3月,孟州市检察院以“被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有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形的,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为由,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月初,法院将材料公司从企业失信名单中移除。该院发出第二份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更正违法排污责任主体。环保部门书面回复,原处罚决定已撤销,已对本案重新立案,并采纳了检察建议,于10月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蔡某等4人违法排污行为处以41.2万元行政处罚。

  走出了“黑名单”阴影,柳富信心大增,企业也很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