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专家咨询论证记录随卷移送
2018-09-05 10:3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十四届中央委员、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等25名专家,被聘为首届浙江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与此同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下称《办法》)也已出台。
  据介绍,此举旨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水平,推进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每届聘期五年,可连聘连任。此次聘请的25名“外脑”都是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专家,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法学专家和技术专家,也有知名律师、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还有不少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办法》规定,拟对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市级检察院提请抗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新类型、具有类案指导意义的案件等可以提请专家咨询论证。
  《办法》指出,提请专家咨询论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可以采取个别咨询、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在提交讨论和审批的案件审查报告等材料中,应当说明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的情况,全面反映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并附相关咨询论证记录。其中,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或向最高检提请抗诉的案件,专家咨询论证记录均应复印随检察正卷移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论证记录应复印随检察正卷移送。
  《办法》要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当认真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对于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研究制定办理同类案件或者处理同类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整理形成典型案例备选材料。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