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几天隔壁老王家总是烟雾缭绕像是在熬制什么东西,还伴着呛鼻又熏人的味道。老李敲了几次门想探个究竟,可老王开门后总是支支吾吾,老李觉得有蹊跷赶紧报警。没想到这一报警居然牵出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初疫情期间,很多人歇业在家,老王也不例外,于是琢磨着制作地沟油赚点外快。老王去菜市场以低价收购猪下水回来自己熬制地沟油,然后向商家售卖。在成品猪油市场价已经涨到每斤14至18元左右的情况下,很多商家也动起了歪脑筋,寻觅廉价产品以减少成本。于是老王每斤4、5元的价格成功地为自己招揽了6位商家。商家用从老王那儿购买的地沟油制作了各种“美食”……
3月,公安机关接到老李的报警电话后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敲开了老王的家门,也揭开了这场非法交易。
案件移送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随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成立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联合办案组,对相关证据及时加以收集、固定。期间检察官依法对老王等7人就民事侵权责任部分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7人全部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月,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老王等7人提起公诉。
随后,该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又向六合区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出了要求7名被告人承担销售价款10倍赔偿的诉请,并要求7名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12月,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参加该案的公开宣判。检察院的诉请均获得了法院支持。法院最终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老王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至两万元,缴纳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现7名被告人已将赔偿金全部缴纳到位。
该案也是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的第一例获得法院支持的食药领域10倍惩罚性赔偿案件。
“当时就是图便宜,没想到用‘地沟油’会触犯法律,现在真的很后悔,以后不敢大意了。”7名被告人在庭上发表最后陈述时,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10倍惩罚性赔偿案件,通过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有效制止不法行为,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给其他生产销售食品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引导其诚信自律,从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也契合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立法目的和价值追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