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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简章
2019-07-01 14:17: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结合工作需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在5名以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在5名以内。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受限制,同等条件下,法律类专业优先考虑;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WORD、EXCEL办公软件等计算机操作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6、户籍不限,但需在本市范围内有稳定居所;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8、一经录用,聘用人员须在本院服务满两年。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者需如实填写《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1437762243@qq.com(邮件名称:六合检察院+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025—57595709或025—57595710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3、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具体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北路88号。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以上材料均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报名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应聘者如提供个人信息、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听打测试,听打测试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完成听打笔录,时间为10分钟,听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第二阶段为综合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3、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能力等。

  4、听打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相应测试总分成绩50%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者根据问题的要求进行回答,最终由面试考官进行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名单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足相应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100分制)的5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2、考察: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公示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能胜任聘用制工作者,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南京市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七、工资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南京市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月工资制,每年工资、福利、各类保险总额约人民币60000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