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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之星”(一)
2019-04-11 10:21: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季度之星——顾权

  一季度以来,顾权同志坚持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积极服务保障大局,用一贯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件25人,审查逮捕案件15件21人,其承办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中发现一条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向院扫黑办移送,该批案件已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其在案件办理中就公安机关办案中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升公安机关证据收集的能力和水平。此外,他作为人大代表,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如何打击套路贷、非法集资等金融类违法行为提出联动打击建议,有效打击该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季度之星——向肖

  一季度以来,向肖同志积极贯彻“两会”精神,持续学习“两法”内容,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工作成绩较为突出。一是出色完成办案任务。该同志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2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0人,提前介入案件5件12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注重开展侦查监督,向辖区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二是积极开展宣传调研。该同志积极参加本院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合作的征文选题、撰写工作。另外还结合办案中遇到的饮酒驾驶引发妨害公务案件的情况开展法制宣传,录制《重案检察》1档,并合作撰写类案问题信息。三是认真履行综合职责。该同志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法律监督和教育培训工作,撰写“刑拘未报捕、报诉”专项行动方案,参与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协助制定部门教育培训方案,将常规理论学习与案例研讨、新规速学相结合,为应对即将开展的业务竞赛和部门业务素能整体提升贡献力量。

 

 

  季度之星——宋洁

  一季度以来,宋洁同志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尽职尽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执法办案方面,积极协助办理案件,注重自我能力的提高,本季度,协助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3人,协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16人,同时协助办理的一案件荣获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件”;二是发现监督线索,提升案件办理成效。在案件办理中,就公安机关办案中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升公安机关证据收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综合工作的锻炼。协调刑事检察一部联席会议工作,同时作为区释法润棠宣讲团的一名成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宣讲活动,不断加强个人素质的锻炼。

 

  季度之星——蒋通

  一季度以来,蒋通同志始终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一是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做好各类综合性工作,及时、准确完成了本院和上级院条线要求的各类统计分析、信息调研、工作总结、数据报送等工作30余件。二是努力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案件办理,一季度在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三是积极参加全院活动,1月份参与组织和筹划我院2018年迎新晚会,并积极参加表演;3月份积极参与筹划五四青年月相关活动事项。

 

  季度之星——于菲

  一季度以来,于菲同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尽职尽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执法办案方面,积极协助办理案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共协助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协助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6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监督线索,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在信息宣传方面,结合部门内办案实际,定期协助报送相应的个案信息、问题信息,同步做好台帐整理、材料报送等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在工作及办案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参加本院及上级院开展的各类培训,积极参加本院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做好党建活动阵地的宣讲工作。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