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六合区院受理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移送的刘某某、孙某某等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两起案件中,各犯罪嫌疑人均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以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目的,多次在本区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两案均在进一步审查中。
2019年3月21日,六合区院受理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移送的刘某某、孙某某等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两起案件中,各犯罪嫌疑人均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以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目的,多次在本区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两案均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