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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学习记】新手“小白”的跨部门跟班学习记
2020-11-04 15:42: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我叫梁崇刚,2020年9月,我作为全市百人计划的一员,参加了南京市检察系统第二批次“‘学先进强能力践初心担使命’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江北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玉霞,是我跟班的对象。在短短两周跟李主任的学习过程中,我受益匪浅。

  9月14日

  今天一早,在江北新区检察院政治部高主任的带领下,我来到即将展开学习的第五检察部报到。

  江北新区检察院是2020年8月1日成立的市院派出院。因为建院不久,人员配备还不足,每个干警都身兼数职。我的跟班对象李玉霞主任是第五检察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四大检察占了三项,压力不可谓不大。五部只有四名干警,而李主任作为部门负责人,除去主持全面工作和办理案件外,还需要负责案件线索发现、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主导调查取证、教育培训等工作,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她还是能做到有条不紊且高效,这让我由衷的佩服。

  而我,作为第一检察部的助理,此前从未接触过第五检察部的工作,不禁心里泛起了嘀咕——接下来的跟班学习,我能跟得上吗?

  9月18日

  今天,江北新区院新招录的书记员正在进行岗前任职培训。下午轮到李主任授课,我虽然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但对民事检察工作知之甚少,作为“小白”的我,正好急需这样直观、便捷的了解五部的机会。此前,李主任利用工作间隙制作了精美的PPT,考虑受众从未接触过检察工作,她在表达上还进行了“降维”处理,用最通俗、最接地气的语言撰写授课文案。

  李主任的细致授课让我很快了解五部的工作内容和状态。从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到对民事诉讼违法行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执行的监督,从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到支持起诉,仅民事检察一个部分的工作就如此纷繁复杂,其中更需要大量专业知识,每项工作又都需要点不同的“技能”,仅靠我先前的一点工作经验,倍感“头大”。李主任可能也看出了我的担忧,谦虚的跟我说不要给自己压力,她接手时间也不长,大家一起进步。

  9月21日

  李主任在该院办理的一起审查逮捕案件中,发现涉案人员是网约车司机,可能涉及司机资质审核的问题,敏锐察觉出该案有公益诉讼线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环节多、时间跨度长、流程和节点也很复杂,需要制作的文书更是多种多样。考虑到我从未办理过类似案件,李主任给我分配了一些简单工作,搜集资料、查找规定,了解网约车公司的情况,同时确定责任主管部门。

  经过查阅资料,我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几个规定进行了学习,又将整理好的公司情况和两个部门的职能问题向李主任做了汇报。李主任进行认真的分析研判,又电话咨询了相关行业人士,了解了南京市范围内对网约车的管理情况,认为一个部门更侧重于行业管理,从更宏观的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而另一个部门则更侧重于具体的执法环节。为谨慎起见,李主任还是决定去面对面了解下情况。

  9月23日

  今天,李主任带我到相关部门进行了当面交流,如果说之前对各部门职权还不是十分熟悉,这次李主任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对核心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力求解决剩下的所有困惑。这次走访也让我大开眼界,李主任不管是与人沟通协调的综合能力,还是分析、解决问题的业务能力,都值得我好好学习。

  9月25日

  两周的跟班学习很快就过去了,很遗憾,因为时间关系,我没能将这个案件跟进到底,但短暂的学习仍将我带到了新的领域,李主任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统筹全局的领导能力都让我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更为深刻,我也一定带着这特殊而宝贵经验,更好的投入到接下来的工作中去。

  个人总结

  两周的跟班学习让我了解了公益诉讼这个全新的领域,同时也让我理解到新时期检察官所要具备的优秀品质。

  1、时刻保持敏锐性和敏感性,在日常办案中提高站位,探求案件背后是否存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

  2、夯实法学基本功,在面对全新领域时,能快速搜集、整理、归纳、学习所需要的资料,并与自己的专业知识建立起强链接,力求掌握新技能;

  3、注意锻炼沟通交流能力,面对非法律专业人士时,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表达让对方清楚自己需要其提供的信息,同时精准的从对方的表述中提炼重点信息。

  学习的过程也是个人得到成长的过程。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公益诉讼的基本理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参与的所有活动都在促进我业务水平的提高,拓宽我对检察工作认知的边界。跟班学习的日子是忙碌而又充实的,这次跨部门的跟班活动,为完善自我、提高理论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平台,我一定珍惜本次学习的机会,为将来更好的从事检察工作打好基础。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