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灿同志,一季度以来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作为第六党支部组织委员,积极组织、参加支部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坚持“今天的事决不留到明天去做”工作理念,细致做好《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一季度办理1人调动手续,克服困难,加班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及时调整、报批,对合同到期28名检辅同志按要求组织续签合同,协助做好六合区院8名聘用制书记员任职定级工作。做好老干部每月一次支部活动服务工作。根据区政法委通2018-24文件精神,与本院关工委做好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等,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