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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午的就醉了……五旬男子酒驾摩托出车祸很后悔
2019-08-14 10:37: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六合一男子邹某参加他人喜宴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为了躲避路边正在倒车的汽车,造成车损人伤的事故。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邹某提起公诉。

  2019年5月26日中午,邹某参加同学女儿的喜宴,喝了些白酒,随后邹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去丈母娘家送丈母娘去医院看病,但是没有接到丈母娘,于是调转车头去往竹镇医院。在去往医院的路上,一辆汽车在路边掉头,邹某当时车速过快,担心撞上汽车,于是猛打方向,结果就翻了车,邹某也晕了过去。

  当邹某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交警和车主都在身边,经依法抽取邹某的血样送检,其血液酒精浓度的检验鉴定结果为154.6mg/100ml。邹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邹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且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