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有关系”,承诺“能捞人”,收钱“不办事”,诈骗终“被抓”
犯有盗窃罪的何某取保候审期间,听朋友祥某说在公安“有关系”能够帮助自己监外执行,于是便给其四万元的打点费还有8000余元的烟酒,等待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事?
相信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朋友祥某因贪财走上歪路,最终也自尝恶果……
案情简介
犯有盗窃罪的何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担心自己开庭审理时,会因为盗窃数量巨大,被判重刑,于是就开始动歪脑筋……他首先通过姜某认识了祥某,然后祥某声称其在公安局内部有“关系”,可以帮助何某监外执行,但是要送礼。
于是何某便托人给祥某送了五条“名烟”,十瓶“名酒”,五个羊腿,随后祥某又说光送礼不行还是要送钱,又从何某处拿走四万元,接着面对何某一次又一次的询问,祥某就开始各种推脱,直到何某被捕。
说好的监外执行泡了汤,
何某钱也没了,人也被抓了……
刑满释放的何某找到祥某,祥某却说自己找的人帮不了忙,送的礼和钱都被自己用了。何某此时才如梦初醒的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抓了祥某,本案正在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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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捞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受害人错误地认为靠花钱和找关系就能躲避刑事处罚。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都有严格的、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盲目相信他人能够通过花钱打通关系逃避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