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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翼而飞”的4万元,“特殊的”盗窃案,一场公开审查会……
2018-12-27 17:22: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希望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如果构成犯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绝不留情。”

  说这句话的,是一对夫妻,而他们希望公安机关处理的对象,正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这件事还要从“莫名消失”的4万元说起……

  一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杨某的报案,称家中四万元现金“不翼而飞”。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后来,犯罪嫌疑人吕某(杨某夫妇的女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是自己偷拿了父母放在家中的4万元钱。

  恨铁不成钢的父母又气又悲,于是才有了开头那句话。而让父母更为失望的是,吕某不仅偷了家里的钱,更是背着父母借了大量外债,这次偷钱正是为了还这笔外债。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及时告知了犯罪嫌疑人吕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吕某,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

  虽然盗窃父母的财物也构成犯罪,但真的要对其提起公诉吗?

  检察机关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吕某的父母取得联系,了解其平时的行为,同时也了解其本人是否有悔罪表现,还走访了犯罪嫌疑人居住的社区,了解其一贯表现情况。

  最终,犯罪嫌疑人吕某的父母对其表示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理;社区人员也反映吕某一贯表现良好,希望给其从轻处罚的机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召开了公开审查会,听取人大代表和社区代表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参会代表都表示,犯罪嫌疑人吕某年纪尚轻,而且又是初犯,没有恶劣情节,同时与被害人是父女、母女关系且已取得谅解,其本人也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重新做人。因此,建议检察机关对吕某从轻处理,给她一个机会,也是对整个家庭的挽救。

  参会代表同时对此次案件公开审查会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提高了司法办案透明度,是落实检务公开、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吕某年纪尚轻,涉世未深,此次系初犯、偶犯。

  吕某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能真诚认罪悔罪,且其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并愿意用行动弥补过错。

  吕某与被害人系父女、母女关系,现被害人已经对其表示谅解,并希望对其从轻处理,对吕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有利于修复涉案家庭关系。

  综合以上因素,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吕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决定也向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布。

  检察机关不仅要关注案件办理

  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人!

  多一点的关怀,

  也许就能挽救一个人、一个家庭,

  这就是司法的温度!

  编辑: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