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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啦!六合检察院2件案件入选!
2021-11-24 16:11:00  来源:南京市六合检察院

  

  

  11月17日下午,在2018-2020年度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评比决赛中,六合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刘艳祥、蒋通办理的柳某某等系列容留他人吸毒案获全市检察机关2018-2020年度“十佳侦查监督案件”;第二检察部冯长征、周辉办理的某工业服务公司、冯某某等系列污染环境案获全市检察机关2018-2020年度“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柳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撤案监督系列案

  蒋通汇报的“柳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撤案监督系列案”,检察机关依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主动发现侦查监督线索,并通过线索核查明确监督重点,最终督促侦查机关主动撤销4起依法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针对类案中可能普遍存在的“挂案”未结情形,检察机关经深入分析研判,制发纠正普遍违法类《检察建议书》,督促侦查机关从源头减少违规情形,得到认可和采纳,践行了法律监督“双赢、共赢”的理念。

  “从一条线索到类案检察建议,这起监督案件虽然是小案,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小案件办出了大成效!”现场评委在听取案件汇报后对本案的办理予以肯定。“无论个案监督还是类案监督,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是共同提升刑事司法活动规范化水平。”现场答辩环节,蒋通的回答得到了评委的一致认可。

  某工业服务公司等5家单位污染环境案

  周辉汇报的“某工业服务公司等5家单位污染环境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查上游、打源头”的工作思路,紧盯非法清洗点末端,全面斩断非法产业链条。本案中上游5家委托单位均是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委托无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针对5家委托单位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加强补证,并监督侦查机关对上游5家单位立案侦查,从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六合检察院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己任,在办案中坚持“办案+监督+治理+预防”的生态环境检察模式,引导全社会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编辑:郭思